≡ 栏目: 新闻动态 ≡ 发布时间: 2022-02-16 ≡ 点击数: 772 来源:网络转载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保障方案之一,将与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政策协同实施,形成政策合力,成体系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该负责人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的碳排放,在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占比较高,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行能源体制机制和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能源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还需要增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新的安全保供风险增多,能源输送等基础设施不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关键环节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能源市场体系还不完善,能源管理的协同机制有待改进,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仍偏弱等。应坚持系统性、全局性思维,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统筹谋划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意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系统提出支撑能源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一是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意见》突出能源结构向非化石能源转变的基本导向。一方面,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要求对基地所在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并使之为新能源发电提供调节支撑;同时,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另一方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完善支持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各地区按就近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根据需要积极引入区域外清洁低碳能源,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二是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意见》强调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和减污降碳的重要性。在较长时期,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支持绿色智能煤矿建设,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完善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的机制和政策,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协同开发机制。
三是推动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电力方面,立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提升技术并优化系统。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完善灵活性电源建设运行机制、电力需求相应机制,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在油气方面,在满足安全等前提下,支持清洁燃料接入油气管网,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等高效输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在综合能源等新业态方面,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电网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应为综合能源服务运营企业提供支持。
该负责人还表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仅需要产业结构调整,更需要能源技术创新的支撑。《意见》立足能源转型发展对技术创新的需求,加强能源技术创新机制的顶层设计,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以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能源领域研发创新平台,围绕能源领域相关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实施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研究。
二是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为发挥我国市场优势和制度优势,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一体化技术进步,《意见》提出依托大型新能源基地等重大能源工程,推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通过工程化集成应用形成先进技术及产业化能力。为完善我国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公共技术支撑体系,《意见》提出依托现有基础完善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与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深度融合。建立清洁低碳能源技术成果评价、转化和推广机制。
三是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为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意见》提出,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资金投入大、研究难度高的战略性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还提出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支持首台(套)先进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政策,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